新北市八里區長坑國民小學105年度環境教育計畫
中華民國105年01月訂定
一、 依據:
(一)環境教育法第19條。
(二)本校校務計畫與校本課程
二、 計畫目標:
(一)設計以學校為本位的環境教育課程,利用校園作為教學環境,推動戶外教學,讓學生體驗自然,多向自然學習。
(二)積極推動整潔教育、資源回收再利用、禁用免洗餐具,並將綠色消費簡樸生活概念,落實在學生的日常生活中。
(三)結合社區生態環境,讓學生親自參與改善環境的行動,營造親和性生物棲地環境,使校園成為社區生態學習探索中心。
(四) 經由校外教學、環境教育活動與推廣完成師生環境教育4小時相關研習與學習活動。
伍、永續校園環境推動小組
推動之組織架構(見圖一)
1. 本組織設置召集人一人由校長擔任,副召集人三人由各處主任擔任。
2. 本組織設置諮詢顧問,聘請國內學者、專家協助制訂推動重點。
3. 本組織設置校園規劃、環境政策與規劃、環境稽查、綠色環保推動、活動推動、社區志工、網站建置、課程規劃、環境教育宣導九組,未來得視需要,增設新組。各組得置組長一人,由主任聘任之。
4.本組織定期並視需要召開會議,討論並訂定各項業務事項。
六、活動內容與期程:
七、預期成效:
(一)建立以環境教育計畫為核心推動全校經營環境教育。
(二)研發與推廣有學校特色的教材及輔助資源。
(三)年度辦理環境教育週,促成以學校為中心向社區擴大環境教育參與。
(四)引進民間活力、專業諮詢、促進夥伴參與,多元方法推動學校環境教育。
(五)落實做中學,從學校做起,培養共同計畫、執行、評估環境行動經驗。
(六)透過學校教育與宣導活動,提升家庭與社區整體環保與防災意識。
八、考核評鑑:
一、本校永續校園環境教育行動計畫,納入學校行事曆執行,並定期考核評鑑,檢討得失,作為修正執行之參考。
二、研擬具體獎勵辦法,依年度及工作重點分組考核評鑑之,並對表現優異的員公開表揚以玆鼓勵。
三、將每年度之施行成果於每年12月底時發表於本校首頁。
九、本計劃經校長核可後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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